随着国家对疫情防控政策的调整,*近感冒药、连花清瘟胶囊等一路畅销,这里征途财税小编也提醒大家可以适当备药,不要盲目跟风囤药。大家购买药品也要擦亮眼睛,要选择正规、有药品经营等相关许可证的机构。下面征途财税小编为大家介绍下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
一、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
1、拟办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2、执业药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3、拟经营药品的范围;
4、拟设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及周边卫生环境等情况。
二、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
1、 XX县(区)行政区域内申请开办《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连锁)的企业
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2015年6月25日实施**百二十八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企业负责人应当具备执业药师资格。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指导合理用药。
**百二十九条 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质量管理、验收、采购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学专业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营业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符合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条件。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备中药调剂员资格。
3、根据《湖南省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实施办法》(2004年8月1日实施)第九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按照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合理布局,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
(1)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必须配有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质量负责人应有一年以上(含一年)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工作经验。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以及农村乡镇以下地区设立药品零售企业的,应当配备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3)营业时间内企业质量负责人或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应当在岗;
(4)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5条、第82条规定情形的。
(5)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
(6)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以上就是征途财税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需要什么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要求)的相关问题,如果大家还有这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征途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