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公司都是小微企业,很多人在企业里面都身兼数职,那么在身兼数职的是能够随便兼任职务的吗?那么公司法人可以是财务负责人吗(公司法人和财务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个人吗)?征途财税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
一、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吗?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
这是为了防止负责人将私吞公司财务的有效方法,法人代表只要不是负责人的相关亲属就可以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对于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对于上述三类公司而言,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未明确说明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但根据法理学解释方法上的“举轻以明重”理论,既然已禁止单位领导人直系亲属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对于领导人本人也是当然禁止。
三、对于非上述三类公司的其他企业
我国《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多部法律均未禁止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财务负责人,根据民商事领域“法无禁止即可行”理论,对于非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法人而言,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可以以“一人公司”作为典型例子,这类企业由于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往往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等等均为一个自然人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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