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许可证》是诚信经营出版发行业务过程中不可或缺的资格凭证。标准定义:经营图书、报纸、期刊、音像资料、电子出版物等的总发行、批发价格、零售、租赁和展销会活动的任何人。必须申请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对全国性出版物发行,审批规章制度按规定执行。未经许可,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主题活动。
法律:《出版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过程的部门个体工商户变更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备案事项,或者合并、兼并、分立公司的,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过程中的个体工商户停止经营活动,应当到原批准的出版发行行政部门备案。
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
第七条申请设立总出版公司或其他单位申请总出版业务流程,需向所在地市、省、自治州、市辖区新闻出版行业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经其审核后,报新闻出版署审核。
新闻出版署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批准的,新闻出版署颁发《出版经营许可证》,申请人凭《出版经营许可证》按规定办理手续;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申请出版经营许可证的标准: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与出版发行批发价业务流程相匹配的固定机器设备经营场所。
3.*近三年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且无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4.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国家出版局规定的其他标准。
5.作为这项业务的相关负责人。
申请出版经营许可证的材料:
1、出版物经营许可证证书审核表
2.公司营业执照和章程
3.申请营业场所的证明和详细的地址平面图。
4.法人身份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什么单位申请出版经营许可证?
在哪里可以拿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代理
1.已经完成工商登记;
2.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出版物零售业务流程;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设立出版物零售、租赁公司或其他部门,从事出版物零售、租赁业务过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名称和业务范围;
2.经营者应当具有初中以上水平的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
3.有与业务流程相匹配的固定营业场所。
申请出版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申请书(书面形式)。原材料:
1.申请表应注明以下几点:
(一)销售公司的名称、详细地址和出版发行仓库地址;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姓名、学历、当地详细家庭住址、住房和手机号码;
(3)经营范围(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4)经营方式(零售、租赁、零售租赁、交割);
(五)经营、出版、发行、出租场所周围米内是否有中小学校。
2.出版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
(一)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申请登记表;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个体户无需提供);
(4)银行资信证明(个体户无需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6)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负责人岗位证明;
(七)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
(8)房屋租赁合同;
(九)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十)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11)标明场地的建筑面积和不同区域的合理平面布置图;
(12)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出版物零售点的,需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十三)通过互联网等网络信息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交其所依托的互联网状况。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物零售经营部门,应当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网络信息等方式从事出版物零售经营过程。,并应当在开展网络出版物零售业务之日起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业行政机关备案。
(1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
行政单位作出准予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时,必须准予行政许可部分,并向申请人出具加盖行政单位公章的下列行政许可文书:
(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营业执照;
(二)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或其他证明;
(三)行政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较多。
行政单位实施检验、检验、检疫的,也可以在检验、检验、检疫合格的机器、设备、商品、物品上加贴标签或者加盖检验、检验、检疫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