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高管
这里的公司高管,和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主要是指登记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员。一般建议由核心和创始人或大股东任职,为的是加强对公司的管理控制。
1、 董事/董事长/执行董事:
董事和董事长一般指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由董事、董事长组成的董事会,负责公司或企业和业务经营活动的指挥与管理,对公司股东会或企业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高***。他的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利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是在董事会开会或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的时候享有投票权。
公司在前期比较简单时,可以设立董事会,只设立一名执行董事即可。执行董事代行董事会职责。
2、 法定代表人:
在法律层面上,法定代表人行为等同于公司行为,是公司意志的具体提现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在法律层面对公司的所有行为、结果负责。
自然人可以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3、 监事: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专业知识和能力差别很大,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监事,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监事必须是单独的人选,不能由董事、经理来兼任,可以占股也可以不占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