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拍摄短视频需要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吗?
需办理的。
开设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机构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生产经营理应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是指从业微视频、专题讲座、栏目、综艺节目、卡通片、耽美广播剧、电视连续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综艺节目版权的买卖、代理交易等系列活动的举动。
签发步骤:
行政许可事项名字: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单位开设批准。
行政部门许可办理单位:质监总局社会发展管理司、省部级广播影视局。
申报材料文件目录:
1.申请书,并提交《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做经营机构规章;
3.进行广播电视节目制做业务经营可行性方案;
4. 关键工作人员原材料:
(1)法人代表身份证件(影印件)及个人简历;
(2)关键管理者(不得少于三名)的电视广播及对口个人简历、销售业绩或曾参与有关技能培训等证明原材料。
5.注册资本或验资报告;
6.办公场所证实;
7.机关事业单位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做许可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
1.具有法人资格的地区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组织(没有在境内设立外资企业或中外合作、合作公司),有符合法律法规、法规规定的机构性质、组织架构和规章;
2.有融入经营范围所需要的电视广播以及相关技术人员、资金投入办公场所,在其中公司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万人民币;
3.在注册之日前三年,其法人代表无违规违法纪录或组织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记录;
4.法律法规、行政法规规定的学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