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审核标准是什么?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指的是经文化艺术行政机关和电信管理机构准许,授予给从业营业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商的行业合理合法准入条件资质证书;在其中营业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指盈利为目的,经过向上网使用者收费标准或是电商、广告宣传、冠名赞助等形式获得权益,给予互联网文化商品以及提供服务的主题活动。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审核标准:
有企业的名字、居所、组织架构和规章
有确立的互联网文化活动空间
具备合法合规互联网文化商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商品生产主力
有融入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必须并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8名以上业务流程管理人员及技术
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融入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必须的机器、办公场所及其对应的运营管理工程措施;手机游戏产品业务,除了上述标准外,注册资本须达到1000多万元
合乎国家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产量、结构与合理布局规划的
不予受理外国投资互联网信息服务供应商申请的从业互联网文化主题活动,容许香港澳门的服务供应商开设由国内控股营业性的互联网文化企业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期限是三年,如果企业具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得话,在期满以前未办理续签则其资质证书全自动废止。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书有什么作用
1、确保企业运营的合理合法;
2、避免恶意投诉情况的产生;
3、提高公司的信用背书,尤其是对游戏市场与网络直播平台,能够提升消费者的个人信用率;
4、确保商品正常发布各种综合管理平台;
5、扩张企业运营投入的机遇。
相对应文化艺术行政机关应先审核通过后网络文化经营部门的申请表格填好三位数序号并加盖公章,汇报至文化部文化市场司,由国家文化部市场司进行统一序号,并下达全国各地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