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调档案处理流程如下:
1、接收地政府人才服务机构或接收单位人事处(指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
2、商调函:可以先办理档案商调手续,正式调动时凭调令和户口迁移证开具行政介绍信和工资介绍信。
3、录取通知书或录取学校出具的调档函(针对研究生入学和专升本)。
4、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文件及录取单位的调档函(针对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入编人员)。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持委托人书写的委托书(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和委托事宜)、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方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