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是否失效
1.公司名称变更后,原公章的法律效力会失效。
2.根据《公司法》第七条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3.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公章要根据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制作,变更前的公司名称作废,公章自然无效。
这意味着,公司变更后,其失去了法律效力,需要更换公章,才能对外进行民事活动。
4.需要注意的是,在变更公司名称前的盖有公司公章的文件、合同等,依然有效。
5.如果遇到对公章产生疑问的,只需提供工商变更登记信息,证明二个名称为同一公司。公司可以发布公告或者发函说明公章变动情况。
二、公司变更后的公章
1.公司完成名称变更后,需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包括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
2.原有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以确保新公章的合法性和唯一性。
3.新公章的制作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其质量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