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1. 企业基本条件:
- 具备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所生产的食品塑料包材。
- 具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设施和设备,能够满足产品生产和质量控制的特殊要求。
2. 生产条件:
-具有符合相关标准的厂房、设施和环境等硬件要求。具体来说,工厂的生产车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排水通畅;具有与产品及工艺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管理制度;厂区内无积尘垢路面,下水管道畅通等等。要食品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 具有健全有效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行。
3. 技术支持:
- 企业应具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或委托技术部门进行技术支持等其他必要的硬件及软实力。
-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完善各种管理记录(如原料进货查验登记、生产和检验过程控制记录),并保存原始资料备查。
4. 安全记录:
- 申请年内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者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其它不符合当地规定的情况。
5. 申请材料: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详细填写企业的基本信息、生产设备、工艺流程、质量管理体系等关键内容。
-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代码证或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加工场地产权证明资料及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和组织结构。
- 提交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符合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企业在环保方面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 符合法规:
- 产品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的要求。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和地方政策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在办理过程中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较新动态。